循环经济评价指标解释及核算方式
循环经济评价指标解释及核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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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
1、指标解释:废钢铁、废有色金属(铜、铝、铅、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七类主要再生资源回收量与产生量的比值。
2、计算方法: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各类再生资源回收量÷各类再生资源产生量(权重均为 1/7)×100%。如缺乏个别品种的产生量数据,可对统计品种和权重做相应调整。国家已委托有关行业协会对各省域的主要再生资源产生量进行统一测算,各地也可用公式自行估算,相关计算公式适时加载。
3、数据来源:商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
十、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率
1、指标解释:城市建成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总量占产生量的比率。
2、计算方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率(%)=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总量÷餐厨废弃物产生量×100%
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可用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0.14 千克/日进行估算。
3、数据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
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率
1、指标解释:城市建成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总量占产生量的比率。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
4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不含弃土)。
2、计算方法: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率(%)=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量÷建筑垃圾产生总量×100%
建筑垃圾产生量可用源头产生统计量或建筑垃圾清运量表示。如缺乏统计,可用公式估算,相关计算公式将适时加载。
3、数据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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